從源頭就要控管都市開發,不能等到末端才去承洪。(圖/風傳媒)
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4.8.27
經濟部水利署22日在行政院會,針對7月25、26日凱米颱風提出災後報告,其中提到幾個淹水熱點,這次雖然雨勢更大但沒有淹水、或淹水面積減少,顯見治水有效。另外也提到因應強降雨未來除了治水工程,還要推動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在地滯洪等政策,以提高土地承洪能力。
或許事過境遷,凱米颱風多少已被淡忘,這個報告看起來雲淡風輕,但其實凱米颱風造成雲林以南四個縣市嚴重水患,雨量太大是事實,但過度開發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在地滯洪等提高土地承洪能力的想法雖然不錯,但畢竟是末端減災、而且推動不易,防洪還是要從檢討土地利用方式、控管開發做起。
最有效的防洪措施是檢討土地利用方式
依水利署統計,凱米颱風期間,雲嘉南高四縣市累積雨量都超過2009年莫拉克風災,但淹水面積大幅減少(如附表)。其中提到嘉義東石掌潭村雨量441毫米但沒淹水。回想六年前823水災雨量跟這次差不多,但卻淹到民眾翻臉,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勘災時還拉白布條抗議,並當著他的面逼著水利署長賴建信3天內退水。這次掌潭村在相同雨量下沒有淹水,的確值得提一提怎麼做到的。
凱米、莫拉克四縣市雨量、淹水面積
縣市 | 雨量(毫米) | 淹水面積(公頃) | ||
莫拉克 | 凱米 | 莫拉克 | 凱米 | |
雲林 | 438 | 617 | 5700 | 400 |
嘉義 | 1334 | 1571 | 11200 | 289 |
台南 | 1167 | 1344 | 55000 | 335 |
高雄 | 1245 | 1248 | 5400 | 480 |
不過這次很多地方不但淹了還比過去更慘,彰化大城台西村4千多人撤離,八掌溪溢堤造成嘉義水上鄉、鹿草鄉等地淹水。雲林大湖口溪溪水暴漲,斗南鎮等五個村莊淹水。高雄三民區、美濃區很多居民覺得淹得比莫拉克還嚴重。
這些淹水地區都有幾個特點,有的原本就地勢低窪,但卻蓋更多房子或抽水養殖加重淹水風險,例如嘉義水上鄉柳新村的美上美社區。有的則是把原本的滯洪空地填平蓋大樓以鄰為壑,這次南科旁的中榮里居民就說,自從南科地基墊高後村落就變成滯洪池,不過南科認為是村落過度開發才會淹水。
出流管制標準太高形同虛設
至於高雄三民區很多大樓地下室淹水,一樓也泡在水裏,災後清理家園苦不堪言。森林城市協會指是因為過去有40萬噸滯洪面積的小貝湖,蓋長庚醫院、澄清湖棒球場將滯洪面積減到只剩10%,才會造成鳳山區、三民區淹水。
森林協會反對高雄捷運黃線TOD開發案,再把僅存的滯洪面積縮小。不過高雄市水利局反駁,小貝湖現在的滯洪功能不到1萬噸,依水利署「出流管制」規定,將規劃3.36公頃做為公園兼滯洪,滯洪量約6萬噸。
出流管制就是水利署提到的土地承洪能力方案之一,規範個別開發者提出滯洪池或雨水蒐集等計畫,取代開發被填平的滯洪空間。
問題是現行2公頃以上的開發案才需要送出流管制計畫書,標準太高很少有建案能符合。桃園市曾經規定1公頃以上就要提出,最後被建商抗議取消,但其實更多建案連1公頃都達不到,出流管制這個規定有等於沒有。
行政院提到會檢討2公頃的標準是否合理,但先開發再預留滯洪空間,理論跟實際不可能達到平衡。而且這件事要可行,必須納入水土保持、農田排水、土地管理、建築管理、防災等其他法規,不只是水利署單方規定。
在地滯洪效果好但難以普及
另外一個水利署認為因應極端氣候值得參考的做法是「在地滯洪」,這次特別提到雲林縣褒忠鄉有才寮1150公頃的示範方案,106年6月1日降雨超過413毫米,淹水840公頃。這次凱米颱風下了545毫米卻沒有淹水。
「在地滯洪」做法是把農田田埂加高以自然方式滯洪,水利署認為這個方案更經濟有效,這次颱風期間滯留460萬噸洪水,工程費只花了8000萬又不必徵收土地,如果蓋滯洪池,同樣的滯洪量工程費12億加上土地徵收費32億。
能夠在有才寮規劃1150公頃的在地滯洪很不簡單,這個村落的農民很有遠見,但現實是農地愈來愈少,又面臨光電搶農地,在地滯洪的做法到目前為止還是停留在示範區,除了有才寮,另外一個是高雄美濃2.5公頃農地。
極端氣候下強降雨會愈來愈頻繁,再多工程都不能保證不淹水,基礎設施之外從源頭就要控管都市開發,不能等到末端才去承洪,效果已大打折扣。另外應建立防災機制減少傷亡,提高民眾防災意識也是防洪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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