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 星期二

纏鬥24年,坤輿掩埋場事件落幕了嗎?

 
坤輿掩埋場抗爭24年雖獲成功,但未來還有變數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4.4.30
 
425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坤輿上訴,纏鬥24年的苗栗龍昇村坤輿掩埋場事件暫時歸零,未來這塊地是否繼續申設掩埋場或其他用途,端看主政者態度。過去24年,坤輿掩埋場歷經四任苗栗縣長,後任推翻前任的戲碼不斷重演。前年10月台北市長柯文哲說,時任苗栗縣議長鍾東錦曾是坤輿股東,雖被鍾辦否認,但傳言不斷,鍾東錦是現任苗栗縣長,坤輿掩埋場事件難以斷言就此落幕。
 
龍昇村民對抗坤輿掩埋場超過20年,在強大的決心下獲致成功,勘稱本世紀台灣最成功的三大掩埋場抗爭事件之一(其他兩個是馬頭山掩埋場、永揚掩埋場)。他們挺身捍衛家園,引發社會同情協助搶救,留下一頁珍貴的抗爭史。
 
 
坤輿掩埋場經四任苗栗縣長,起伏不定
 
而另一方面,從坤輿的發展過程處處可見專業在政治下低頭的痕跡,擁有行政權的環保署(現環境部)、農委會(現農業部)不講話,更助長這股氣焰。
 
24年前坤輿向時任苗栗縣長傅學鵬提出,在造橋鄉龍昇村一塊1.7958公頃土地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因面積未達2公頃應環評規定,所以這個案子不需要環評,直接進入同意設置文件、試營運計畫、處理許可證等三個程序。
 
但掩埋場面積只有1.7958公頃嗎?如果當時有仔細審查就會發現未必,因為並沒有加計掩埋場聯外道路、場內一座地磅、一棟兩層樓辦公室的面積。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就認為,這三項設施合計0.24399公頃應屬掩埋場必要設施,合併計算的話,掩埋場總面積是2.039公頃,已達到應環評的規定。
 
不過傅學鵬還是在20032日發給坤輿同意設置文件,20053月通過試營運計畫。不過2005年苗栗縣長劉政鴻就任,他反對坤輿掩埋場,業者直到2011年才提出申請處理許可證,但立刻被劉政鴻駁回。村民高興得放鞭炮慶祝,但等到2014年苗栗縣長徐耀昌就任,情勢又有了變化。
 
 
行政機關的職責不只擺擂台
 
2019年坤輿向徐耀昌重新申請處理許可證,被要求重提試營運計畫,最終20201231徐耀昌核准90天試營運計畫。龍昇村民升級抗爭決心,在掩埋場門口埋鍋造飯誓死抵抗,已卸任的劉政鴻還來聲援,痛駡徐耀昌「傷天害理、禍延子孫」。經過幾波衝突後,這次試營運並未完成。
 
期間,村民到台北向環保署長張子敬陳情,要求調查坤輿當年違法未環評,但環保署承辦人接下陳情書時不發一語,事後也沒調查。取而代之的是修改一項辦法,規定2012127日前核發的同意設置文件,如果未在2022913日以前取得處理許可證,這個同意設置文件就失效。
 
事後來看這個辦法發揮了關鍵影響,因為村民成功擋到這個期限,讓掩埋場的同意設置文件自動失效。不過話說回來,事情也可能有另一個結局,就是坤輿打敗村民,在期限前取得處理許可證。行政機關有行政權、調查權、裁量權,不是只定辦法、擺擂台,然後讓村民跟業者格鬥看誰打敗誰。
 
 
坤輿掩埋場事件是否落幕,誰也不知道
 
2022614日徐耀昌第三度發出試運轉計畫,坤輿在721日發動強勢攻擊,爆發流血衝突後,當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來得正是時候,苗栗縣也在當天中止坤輿試運轉計畫。距離環保署那個辦法最後期限2022913日不到2個月,研判業者應無法取得處理許可證,提前宣告抗爭成功。
 
遺憾的是,727日徐耀昌舉行記者會宣布「考量社會安定與和諧」,決定不上訴,說得好像這場血淚衝突跟他無關似的。他還強調坤輿當年因面積少於2公頃免環評,市府並沒有錯,對於法院見解他表示尊重。最終,對於當年讓坤輿免環評這件事,包括環保署、苗栗縣政府都未承認自己有行政違失。
 
未來鍾東錦會如何處理坤輿這塊地還不知道,不過他已經在動另一個念頭,緊鄰龍昇村的後龍鎮,劉政鴻曾推動的「後龍科技園區」,2011414日被內政部否決開發。經過12年,鍾東錦又向行政院提議將後龍科園區預定地納入「桃竹苗大矽谷計畫」儲備用地。
 
抗爭的人會老去,覬覦土地開發利益的人卻從來沒有停止過。坤輿掩埋場事件落幕了嗎?真的誰也不知道。
 
()坤輿掩埋場申設過程

日期

事件

2001

坤輿向苗栗縣長傅學鵬提出1.7958公頃土地設掩埋場

2002.3

申請同意設置文件,通過且掩埋場完工

2005.8

申請試營運計畫,通過並完成測試

2005.12.20

苗栗縣長劉政鴻就任

2011.10

申請處理許可證,被苗栗縣長劉政鴻駁回

2014.12.25

苗栗縣長徐耀昌就任

2019.3

申請處理許可證,被要求重提試營運計畫

2019.8

提送試營運計畫,聯外道路不合理未通過

2020.12.31

苗栗縣長徐耀昌發給試營運計畫,期限90

2020.1.5

村民開始埋鍋造飯

2021.3.5

未在期限內試營運,苗栗縣宣布中止試營運計畫

2021.9.13

保署修改「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142012.12.7前核發的「同意設置文件」,未在2022.9.13前取得「處理許可證」即失效

2021.12.24

二度發給試營運計畫,期限33

2021.12.28

數度爆發衝突,試營運未成功

2022.6.14

三度發給試運轉計畫,期限90

2022.7.21

爆發流血衝突。同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苗栗縣須終止試營運計畫,苗栗縣當天即終止試營運計畫

2022.7.27

苗栗縣長徐耀昌宣布不上訴,但坤輿上訴

2022.9.13

同意設置文件失效,業者必須重提環評才能繼續

2022.12.25

苗栗縣長鍾東錦就任

2024.4.25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坤輿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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