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大林蒲遷村變徵收,如何實現「一坪換一坪」的政治承諾?

800根煙囪包圍的大林蒲,是否再度面臨徵收命運?(/程思迪)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10.15

高雄小港區大林蒲遷村案,行政院長蘇貞昌8日在立委賴瑞隆質詢時說:「我剛剛已經核定這個案子」,不過之前已經傳太多次核定但沒下文,而且也沒看到行政院端出任何遷村計畫書,大林蒲居民於是再酸行政院「又在騙選票」。而不同以往的是,這次經濟部長沈榮津終於證實遷村要動用徵收,但徵收如何實現一坪換一坪的政治承諾?將檢驗民進黨對大林蒲居民的誠信。

而行政院所謂核定的大林蒲遷村案,真正名稱是「全國循環專區計畫」,也就是說,是先有園區計畫、且園區要用到大林蒲這塊地,所以才有遷村計畫,事實上園區計畫早在蔡總統2016年競選時就有了,並不是提出遷村之後才出現。

當然,如果園區開發具有公共利益,就可能取得土地徵收的正當性,而這個公共利益並非由政府片面界定,需要經過嚴謹的審查程序、且取得居民認同,不是像沈榮津說的這麼草率,直接擬定徵收計畫送行政院核定這種威權做法。


政府一開始就不誠信,隻字未提園區計畫

而三年前林全前院長、陳菊前市長跟居民提到遷村時,隻字未提到園區開發,而是以大林蒲空汙嚴重,政府苦民所苦要幫居民遷村,如今看來未免太過虛偽。

但這兩個理由雖然出發點不同,也可能達成雙贏結果,畢竟遷村需要龐大經費,政府不可能編足經費,如果借由園區開發而能讓大林蒲遷村,也是一個契機。只不過林全跟陳菊一開始就不跟居民說清楚,這就出現嚴重的誠信問題。

而當時說出一坪換一坪的好條件,使得贊成遷村民調高達九成,政府更借此指遷村是民意所趨,但卻不能忽略,那個民調是有前提性的。而當年信誓旦旦的一坪換一坪,如今變成徵收,回頭看三年前的種種,政府真是設下了重重圈套。

以下就來看看三年來中央及地方官員是怎麼說的。


一、林全:遷村後要比現在更好才行

20161119日,林全、陳菊帶著大批官員到大林蒲,還跟居民鞠躬道歉,陳菊說:「大林蒲長期受國營事業重工業及港區汙染,六里受臨海工業區590間工廠、800支煙囪包圍,將心比心討論這裏是否還適合住。」

林全則提到他一路往南,對中南部空汙感同身受,並說:「如果要遷村,未來每個人的生活品質,包括居住房子、土地都要從優考慮,不能比現在壞,要比現在更好才行,如果解決問題之後反而更壞就沒有解決問題。」


二、史哲:政府捨棄徵收的強制手段,改採以地換地、一坪換一坪

高雄市政府在201797日發出的「大鳳通訊」、以及前高雄市副市長史哲在地上物普查說明會都說:「政府捨棄『徵收』的強制手段,改採以地換地、一坪換一坪、保障居民的居住權,兼顧維護居住正義。」

這麼強而有力白紙黑字的承諾,到了201710月史哲在議會答詢時卻變了,他說:「不是整個大林蒲120公頃都是一坪換一坪,只有住商建地才有,農地跟其他土地要採取徵收。」這也是官方第一次承認農地要採取徵收,而住商建地也不保證一坪換一坪,只要坪數太小達不到最低建築標準,也是要徵收的。


三、曾文生:法律上沒有一坪換一坪這件事,要有協議價購的基礎在

到了201811月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跟大林蒲居民座談,他說:「法律上沒有一坪換一坪這件事,要找到一個法律基礎,就是土地徵收條例規範的,徵收之前跟地主採取一坪換一坪的方式協議價購,要有協議價購的基礎在,才會有一坪換一坪的結果出現。話都說得這麼明了,徵收兩字還是不肯說出來

因為所謂「協議價購」是土地徵收的一個專有名詞,規範政府在徵收前要先跟地主協議價購,協議不成就直接徵收,而這只是一個形式,政府片面提出的協議條件通常都不好,最後協議不成的機率很高。多數居民覺得跟政府對抗太累且勝算不高就放棄了,不願意妥協的就直接送到內政部徵收。


四、沈榮津:針對私有地會做「徵收計畫」送內政部審查

8沈榮津直接就說:「針對私有地會做『徵收計畫』送內政部審查」。總之就是所有大林蒲的私有地全部都要徵收。雖然沈還是保留「會朝一坪換一坪的方向規劃」,但聽清楚他說的只是「方向」。

於是大林蒲居民在50年後,土地被汙染到被自己的市長說「不適人居」,也再度為了「國家公益需求」面臨土地被徵收的命運。蘇貞昌不必急著撇清大林蒲汙染是誰造成的,不要忘了民進黨在高雄都執政20年了。

大林蒲鳳興里里長洪富賢說:「我不反對遷村,但應該要先有獨立的大林蒲遷村計畫書,而且要居民充分參與、表達意見、並達成共識,而不是只計較土地一坪換幾坪或換多少錢,應該讓居民遷村後無後顧之憂、安居樂業,政府若只是用錢來含括一切,還跟居民討價還價,那真的是非常污辱大林蒲、鳳鼻頭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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