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審查機場捷運A7站土地徵收案
,居民、媒體記者全被擋在門外不得進入,地主在場外抗議。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 2014.6.10
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爆出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收賄案,另爆出葉世文在內政部營建署長任內主導的「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也收賄。葉、趙兩人的不法勾當固不可原諒;但讓人更想追問的是,為什麼行政院打著「居住正義」大旗的合宜住宅政策,竟淪為貪官、奸商分贓的肥肉?
關鍵就在於合宜住宅本身就是一個「掛羊頭賣狗肉」的政策,居住正義是假,土地炒作才是真。先賤價收購人民土地,毀滅其居住權,而且徵收面積遠遠超過蓋合宜住宅所需。接著轉手高價賣給建商,再透過容積獎勵增加戶數,讓建商利潤倍數翻漲。而在這過程中,又排除幾乎所有的公民參與、媒體採訪大門,導致少數人掌握過大權利,才會讓政客、建商毫無顧忌上下其手。
一、為什麼徵收面積遠大於合宜住宅所需?
以內政部主導的「捷運A7站」為例,這個開發案位於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牛角坡段,是捷運機場沿線(台北車站到桃園機場)的第七站,因此暫時命名為A7站(興建完成後的正式名稱是體育大學站)。因此開發案就命名為「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開發總面積236.3公頃,分兩期開發,第一期186.6公頃,第二期49.7公頃。其中用來蓋合宜住宅用地的只有10.37公頃,占4.3%。
也就是說行政院以合宜住宅名義徵收大面積土地,卻只用4.3%的面積蓋合宜住宅,主要目的是土地開發,這就是為什麼說這個案子「掛羊頭賣狗肉」的原因。
然而,土地徵收是政府剝奪人民財產權的一種終極手段,「所取等於所需」是最起碼的原則。另外還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經協議價購不成後,最後不得已才能進行土地徵收這個最後手段,但A7站的徵收過程卻完全違反這些原則。
二、「預標售」程序完全違法
樂善村禁建40年,多數地主以每坪50、60元出租給外來的人做傳統工廠,約500多家,多數人一租八年、十年,幾乎以這裏為家。因此這宗土地徵收案,實質受到影響的不只是地主,還包括這些租地營業人的工作權。
而且此案從2009年開始選址到2010年3月10日行政院核定前,當地民眾完全不知情。即使最後知道了民眾也陳情無門,2011年7月27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審查,居民想進場表達意見,連同媒體記者全被擋在台北市徐州路內政部辦公大門外不得進入,當天審查隨即快速通過。
更不合理且涉及違法的是,土地徵收程序未完成前,內政部卻早在2011年4月28日就上網公告招標,
隨後在2011年6月28、29日才舉辦區段徵收說明會。這種「預標售」人民土地的違法作為隨後也遭監察院糾正,如今爆發弊案醜聞,大家才恍然大悟當初內政部這個「預標售」究竟在急什麼?
三、合宜住宅蓋在山坡地,區位合宜嗎?
就算政府蓋合宜住宅是美意,但這裏適合蓋住宅嗎?這個地區是山坡地,第一期開發186.6公頃,直接把山坡地解編,連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都免了。
然後連邊坡的49.7公頃都不放過,列入第二期開發。因為這裏許多地區屬於三級坡,不敢直接解編。但即便是不適合開發的高風險區,最後環保署還是在今年3月27日審查通過並公告,環評結論還要特別交代「未來要加強邊坡治理及水保措施安全性維護」,請問這要如何保障買屋民眾的安全?
四、擴大公民監督
才能避免行政濫權
另一方面,這種案子也能通過環評審查,連同第一期的都市計畫審查、土地徵收委員會審查,這麼多專家都看不出來這個區位的問題嗎?難怪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常批評,政府機構中的專業審查委員會已經變成「產官學大聯盟」,委員會老是看到一些熟面孔,反而是一些平常對政府「建言」頗多的學者,絕對不會被聘為委員
。要避免弊案,首先就得先打破「產官學大聯盟」的共犯結構。
而因為缺乏監督,導致行政濫權,政府用行政力強制徵收人民土地,要徵多少就徵多少、徵收價格、區內多少比例做合宜住宅、容積率要給多少,都是少數人說了算
。這麼方便的事,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內政部對於民間要求土地徵收應辦聽證會、廢除區段徵收等建議會抵死不從了。
五、容積率應回歸都市計畫法規範
另一個弊案的魔鬼就是「容積率獎勵」。以機場捷運A7案為例,政府以每坪35,000元徵收土地,再以25萬元左右標售給建商,然後透過各種名目的容積獎勵,將容積率從原本法定容積300%,增加到430%到470%。原本可蓋2451戶也暴增到4463戶。以每坪售價15萬元計算,這個無中生有的容積率創造多少利潤。
容積率原本是用來管控一個城市的居住人口,並以此去規畫交通、汙水下水道、水源等等公共建設,以確保城市的生活品質。但現在卻變成政府跟建商交易的籌碼,而容積率失控的惡果,公共設施不足、交通擁擠等等,就要人民去承受。
文化大學兼任教授楊重信強調,最可怕的是多數容積率獎勵沒有法律規範,任由地方政府以行政命令自訂,要求行政院必須讓容積獎勵回到都市計畫法規範,並嚴格控管容積率,才能某種程度管控官員與建商上下其手的弊端源頭。
貪官奸商背後一定有制度性的缺口,現在的制度卻存在太多缺口,才會那麼容易見縫插針。如果行政院明知如此,卻不把缺口補起來,反而縱容制度擺爛,以便把這種案子放在口袋裡,政治需要時就拿出來處理,就非常可恥。只要把缺口補起來,政治就會清明,國家何需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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