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 2014.1.8
八年一一六○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去年底結束,行政院另提六年六百億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去年11月27日立法院經濟委員初審通過以「特別預算」編列,但保留最重要的第五條「預算總額六百億」、第十六條「執行年限到108年12月31日止」交朝野協商。
今天立法院協商結束,但這兩點還是沒有定案,決議交立法院長王金平決定,預料如果沒有意外的話近日就會三讀通過。經濟部水利署署長楊偉甫表示,所有工作計畫都已完成,一旦立法院三讀,立即可開始啟動,六年分三期執行,每期兩年。
今天協商主要針對總預算、以及各部會分配比例。行政院提出的版本是六年六百億,但國民黨立委翁重鈞、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加到一千億,也有委員提案增到八百億。但經濟部次長杜紫軍、楊偉甫在會中再度強調,國家財政困難,而且如編超過六百億也無法執行,希望不要再提高。但多位立委還是要求預算應再加碼。
今天另外討論的主題是,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內政部三個單位如何分配這筆預算。原本立法院的提案是經濟部70%、農委會25%、內政部5%。但這部分的討論也沒有結果。以上兩項在會中都沒有定案,決議交王金平決定。
楊偉甫認為,不同類型的縣市需要整治的方向不一樣,如果是五都,下水道整治還是有必要。他的腹案是經濟部最多可接受再加五十億,而這五十億就直接加給內政部(如下表)。他表示,經過初步與立委們私下詢問,多數委員表示應可以接受這個方案。
不過,在經過八年一一六○億治水特別預算後,是否還需再編六年六百億預算,而且還以特別預算編列,一直被質疑可能淪為選舉綁樁的工具。立法委員應為人民把關預算,如果還有立委要求追加預算到八百億、甚至一千億,民間絕對不會接受如此漫天喊價。同時要求行政院應公開未來所有執行成效、預算使用方式供人民監督。
不過,在經過八年一一六○億治水特別預算後,是否還需再編六年六百億預算,而且還以特別預算編列,一直被質疑可能淪為選舉綁樁的工具。立法委員應為人民把關預算,如果還有立委要求追加預算到八百億、甚至一千億,民間絕對不會接受如此漫天喊價。同時要求行政院應公開未來所有執行成效、預算使用方式供人民監督。
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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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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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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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預算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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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案預
算(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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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水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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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排水、海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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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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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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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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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排水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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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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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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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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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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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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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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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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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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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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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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