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5日 星期二

新材料循環園區值得環保署長期待嗎?


新材料循環園區共301公頃,預定地在高雄小港大林蒲及填海地區。
大林蒲另涉及遷村,提高園區興建複雜度。(/取自園區環評書)
  
本文同時刊登在《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5.5

經濟部規劃在高雄小港大林蒲遷村後空出的土地、連同填海造地共301公頃興建「新材料循環園區」。看到「循環」兩字,已深受事業廢棄物困擾的環保署長張子敬,在上周環評大會中也難掩興奮地說「我對這個園區也很期待」。

但他的期待卻可能無法實現,因為這個美其名為「循環」的園區,其實七成是化學、橡膠、塑膠等製造業,而且還是特殊性工業區。非但如此,水、電還要外部供應,廢水外排、廢棄要委外處理,有委員就質疑:「園區都是台灣早有的舊產業,請問新材料新在何處?又如何說服高雄人又多了一座工業區?」

循環園區原來是特殊性工業區

新材料循環園區的構想,來自蔡英文總統2015年的競選政見5+2產業,去年10月行政院核定,上周環評大會初審結論進二階環評。一直以來行政院對這個園區的說法是:「把園區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廢棄物、廢水、能源與資源妥善蒐集、再生及循環利用。」這也引發國內一陣循環經濟的討論熱潮。

但等環評書送上來才發現跟行政院說的相距甚遠,園區規劃有三大塊,其中「新材料產業」就佔了151公頃、是產業面積218公頃的70%,其中以化學原材料為大宗,其餘是橡膠、塑膠、金屬等製造業。循環服務業面積只有26%

如果說這個園區是「石化高值化產業園區」應該不為過。實際上經濟部在環評書中也是這麼寫的,另外在園區的必要性說明則是:增加產業用地面積、增加投資金額、增加就業人口、增加經濟產值。重點在經濟、而不是循環。

進駐產業則符合空汙法定義的「殊性工業區」,簡言之就是汙染性大、需要特別管理的工業區,監測項目除了一般空氣汙染物,也要監測有機光化前驅物、有害空氣汙染物、甲醛、乙醛、7種重金屬、8種酸鹼氣、硫化物及戴奧辛。

目前國內只有六輕、臨海、林園、南科台南園區、中科台中園區等5座特殊性工業區。未來這個循環產業園區如果順利興建,就是第六座,也是高雄的第三座,而且與林園、臨海連成一線,而這裏既有的健康風險已經很高。

說好的再生利用,原來水電外部供應、廢棄物委外處理

而「循環」與「零廢棄」應該是一體兩面,以水資源來說,做法是廢水全回收再回到製程使用,就可大幅降低水資源。但這個園區每日用水42,150噸,來源是臨海再生水廠25,300噸、購買自來水16,000噸、園區中水回收只有2%850噸。也就是說98%的用水要由區外供應,恐怕跟循環再利用的概念差很多。

而如果廢水全回收就沒有排放問題,但這個園區平均每日廢水量37,800噸,處理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卻是排放。用電量316,000kW,也由區外的變電所供應。

再來是最重要的廢棄物,估計每年一般事業廢棄物25,964噸、有害事業廢棄物3330噸,環說書寫要參考目前工業區的做法,先由進駐廠商貯存,可回收的委託回收業再利用,不可回收的由各廠商委託清除機構處理。環說書還寫,高雄市有四座公有焚化爐,其中三座有收一般事業廢棄物,而且還有餘裕。

這的確是目前工業區的做法,但這個做法卻是違法。依廢清法規定,園區要在區內或區外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完成後才能營運。如果委託清運發生棄置還要負連帶清除責任。而名為循環的園區卻要依循違法的行徑。

張子敬:既然叫循環園區,應扮演公共事業角色

這些規劃也讓張子敬忍不住有話想說。他首先提到水資源:「規劃時能不能更有企圖心一點,例如水循環,長期大家都覺得處理完後就拿去澆灌、洗馬路,未來應以最大的可能盡量拿回園區使用,這可減少水源外購。這是技術可克服的,但如果容許回收水用來澆灌,為了降低處理成本就會增加外購。」

接著張子敬談到能源:「不要再寫小型事業焚化爐了,從焚化爐要拿到的蒸氣只有13噸,可是你要汽電共生是687噸。把焚化爐想成是利用廢棄物當作燃料或區域能源中心。可以跟市府密切合作,同時解決事業廢棄物問題,當成公共事業角色,把高雄市的事業廢棄物也變成園區的燃料。」

他還說:「既然是新材料園區,現在很多高科技產業遇到很多廢棄物問題,例如用過的溶劑馬上就變廢棄物,但其實經過再製是有機會被下游產業使用的,開發園區希望也能同時解決現在產業面臨很大的廢棄物處理壓力。」

張子敬的想法應該是最接近循環園區的概念,但話說回來如果這個園區的規劃跟他想的不一樣,那他坐在環評會主席的位置上還會讓這個案子過嗎?

至於大林蒲遷村那又是另一件事,雖然經濟部把這個議題放到環評書中,並指九成居民贊成遷村,但實情沒這麼簡單,就如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的,這是一件困難的事。不過環評會早已切割不會處理土地徵收,所以經濟部不要再用「環評通過等於同意徵收」這套假邏輯,還是要信守從林全、賴清德、到蘇貞昌等前後任行政院長「一坪換一坪」的承諾,並且真誠面對大林蒲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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