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4日 星期二

大林蒲遷村怎麼遷?行政院從來沒有說清楚

行政院傳出本周就要核定大林蒲遷村案,應先到當地舉行說明會。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6.4

關於大林蒲遷村案,在高雄市長韓國瑜跟行政院互告對方卡案後,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上周宣布最快本周將核定。這已經不是行政院第一次說要核定計畫,居民只能希望這次是真的。不過官方至今避談「徵收」,只巧妙地說「一坪換一坪、協議價購」,大林蒲究竟是遷村、還是滅村,等著居民的是不可測的未來。

高雄大林蒲本來是一個連高雄人都不一定知道的地方,自從201611月時任行政院長林全、高雄市長陳菊突然造訪談遷村以來,成為全國關注焦點。不過官方從未講清楚遷村要怎麼遷,居民都是從片斷的資訊中慢慢拼湊起來。

一開始陳菊說遷村是苦民所苦,林全還為汙染防治疏忽跟居民道歉,而當時他們並沒有談到「新材料循環園區」這件事。事後才知道,園區才是主角,大林蒲要遷村是配角,甚至是園區要用到這塊地才需要遷村。

不過大林蒲已經被汙染太久了,而且已經到了汙染無法改善的地步,如果因為園區這個計畫而能遷到汙染較輕的地方,也是一個解決居民生活困境的契機。只是行政院一開始資訊就應該公開,而且把計畫跟居民講清楚。而不是大談苦民所苦,其實暗藏另一個計畫,這樣就太不誠實。


不只計畫沒講清楚,遷村條件也從來不敢講清楚

之後高雄市政府火速民調,問卷有三個方案:土地、房屋、現金。在這種看起來相當不錯的方案之下,有86%的居民選擇土地方案,也就是「一坪換一坪」,可見當時民眾認知的是一坪換一坪是所有居民都適用。上周高雄市副市長李四川說:「當初所謂一坪換一坪是限定建地與商業區」,則並非事實。

接著高雄市前副市長史哲在地上物普查說明會中還承諾「捨棄徵收的強制手段,改採以地易地、一坪換一坪,保障居民的居住權。」當時還發出一分「大鳳通訊」,白紙黑字詳細記載市府的承諾。

當時規劃的遷村地點是小港機場北側、中安路以北紅毛港遷村安置剩餘土地、以及台糖鳳山南成里,兩地加起來約50公頃,而大林蒲有124公頃,而且遷村地點的建蔽率60%,很多小坪數的房子也不能蓋,這些都沒講清楚。

第一次出現「徵收」這兩個字,是前年10月史哲在議會回答議員時說:「不是整個大林蒲120公頃都是一坪換一坪,只有住商建地才有,農地跟其他土地要採取徵收。」這已經推翻當年他所說「捨棄徵收強制手段」的承諾。
那住商一坪換一坪怎麼換?直到去年11經濟部次長曾文生私下跟大林蒲居民座談才知道,原來也是要徵收的。


一坪換一坪不必徵收,以地易地、專案讓售都可行

曾文生說:「法律上沒有一坪換一坪這件事,要找到一個法律基礎,就是土地徵收條例規範的,徵收之前跟地主採取一坪換一坪的方式協議價購,要有協議價購的基礎在,才會有一坪換一坪的結果出現。

而所謂「協議價購」是土地徵收的一個程序,政府要徵收土地前先跟居民協議價購,一旦協議不成就可以不經地主同意直接徵收。但協議條件多半由政府片面決定,導致協議不成比例很高,最後多半都以徵收處理。

真要實現一坪換一坪,可以採取以地易地、專案讓售,這已經有很多成功案例可循,當年史哲也說可行。不過曾文生強調:「大林蒲這塊地的徵收價格、跟預定要居民遷過去的地,兩者之間如果有差額會以救濟方式補足。」這雖然表示了誠意,但這是一個私下場合,他說的可能是個人意見,不能視為官方承諾。

也就是說到今天為止,行政院、高雄市政府從來沒跟居民完整說明遷村計畫、以及遷村細節,在核定計畫之前,應該到當地再舉行公開說明會,納入居民意見,以免做出獨斷獨行的決策,才能實現政府補償大林蒲居民的美意。

自從十大建設政府在大林蒲設立臨海工業區,居民就開始長達半世紀煙囪下的日子,失去海洋、農地、換來空汙、噪音、高致癌風險,地價一落千丈。如果最後又徵收他們的土地,導致許多人流離失所,那就太對不起大林蒲居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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