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 星期四

環保署 雲林縣花人民納稅錢買廣告互嗆 給人民最壞觀感


(新聞事件參考:六輕 VOCs如何計算 互噴墨汁不如合作解決) 

‧朱淑娟/2012.11.1

為了反擊雲林縣長蘇治芬,環保署於1027日在「聯合報」刊登全版廣告,111日又在「中國時報」同版面、同內容又刊登一次。而雲林縣比環保署早幾天在「聯合報」刊登四分之一版廣告回應。兩個公家單位意見相佐,不用正常管道溝通,卻浪費人民血汗錢買廣告互嗆實不可取。

今天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委員田秋堇、劉建國痛批沈世宏,會後通過決議,要求環保署停止刊登廣告,環保署當場同意。(11月2日環保署在中國時報又登了四分之一版廣告)

田秋堇質詢時說:「你買廣告罵蘇治芬花多少錢?環保署長就算覺得地方有應改進的地方,可以把蘇縣長請來好好談,更何況是誰錯了還說不準。」

沈世宏接著說:「我沒罵她,是她要為自己說的話負責,不能出公文說謊,我是她上級機關,我講對錯就不行嗎?」

田秋堇:「今天國家財政困難、民怨四起,你跟蘇治芬的事有必要花這個錢嗎?」
沈世宏打斷田的發言:「政府誠信比這個重要,接受公評要有公評的成本,如果大家都不知道事實如何接受公評?」

田秋堇再問:「你登這個廣告雲林縣對六輕的問題就解決了嗎?你花人民的錢都不會痛耶,有檢討其他方式嗎?」 沈:「我的檢討這是最好的方式(登廣告)。」

隨後劉建國質詢沈世宏:「你要公評跟你刊廣告有什麼關係?有那個機關用人民納稅錢刊登這種廣告?」沈世宏:「環保署,不用媒體廣告如何讓人公評?」

劉建國:「你這樣有把事實呈現嗎?你說如果蘇縣長不道歉你就不補助,請問雲林縣民欠你什麼?」 沈世宏:「我請她道歉做為補助的條件,她要誠實面對,不能讓百姓看到錯的事情。」

三人一來一往砲聲隆隆,但重點是,公家單位用人民納稅錢登廣告互嗆的作法實在太糟糕,多數公務員都不會認同這種做法,何況人民會認同或接受嗎?只怕得到的卻是反效果。這是環保署、雲林縣政府都要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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