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油油的農地上有一大塊用垃圾焚化爐底碴填起的平地,而且
還築高,不只景觀突兀,四周的農田都不會被汙染嗎?
‧ 朱淑娟/2011.11.18 立法院報導
原本應盡量減少汙染的農地,卻一再被發現用垃圾焚化爐底碴填起平地,今天立委黃淑英與環保團體舉發台中市龍井區台61線159.8公里的這處農地,被填的底碴達2萬公噸以上、且是一座突起的平地。環保署指業者合法申請,但農委會指業者非法用於農地,突顯底碴再利用管制的不足。
環保署表示這批底碴是由潤隆建設公司合法申請再利用,依規定用於第二類用途(基地及路堤填築)。依「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使用地點應符合下列規定:「不得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水庫集水區及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
依此再利用規定,並未違反環保署的再利用規範,但農委會企畫處農地利用科科長王玉真指出,這個事件已違反都市計畫法的土地使用管制,農委會也不允許回填砂土、土石方、工業廢棄物。而且現場堆置已違反農地使用,「這件事對安全農業推動影響非常大」。
委黃淑英認為由於環保署的規範並未明確指出不得回填於農地,才讓業者有漏洞可鑽,應立即修正。環保署廢管處簡任技正劉瑞祥回應,環保署會檢討加嚴再利用管制,例如納入農地使用應有適當隔離設施。
農地能不能變成垃圾掩埋場?
對於業者明顯的違法,包括環保署、農委會都只表示會重視、且檢調已在調查,但黃淑英認為司法是司法、行政是行政,相關事件已多次揭發,但相關部會卻不動如山。環保署強調,底碴再利用是資源利用的方式,但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反問:「農地能不能變成垃圾掩埋場?」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表示,全球都在談農地多功能,但台灣卻有一套另類的、被扭曲的農地多功能,興建豪宅、徵收農地作為都市發展及工業、現在又變成底碴的掩埋場。他要請問內政部,這樣的土地利用是否符合土地分區、編定、使用嗎?「如果不符合,為什麼還可以這樣?」
廖本全也要問農委會,這樣的農地使用叫做農業使用嗎?要提高糧食自給率不是保有農地就好了,而是要保有乾淨的農地。而面對底碴堆置農地的問題,他認為農委會、環保署應該主動提出積極的作法。
底碴填農地 作物安全誰把關?
另外,底碴含多種重金屬,對農作物已造成威脅,依台南社區大學檢測,這處底碴平台檢測出包括砷、鎘、鉻、銅、鎳、鉛、鋅等多種重金屬,多項已超過土壤管制標準、或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註)
(註)單位:毫克/每公斤
鎘:9.23 /土壤管制標準 20/食用作物農地管制值5
銅:2500 /土壤管制標準400/食用作物農地管制值200
鎳:223 /土壤管制標準200
鉛:651 /土壤管制標準2000/食用作物農地管制值500
鋅:3550 /土壤管制標準2000/食用作物農地管制值600
雖然環保署指環保團體的全量檢測法(底碴實際含的量)不能代表溶出值(釋放出來的量),所有的底碴製成再利用成品時都需符合重金屬檢測標準,但台中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強調,溶出值不高並不代表不會汙染。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表示,這個地點的底碴檢測出的戴奧辛60皮克,遠低於台灣土壤戴奧辛管制標準1000皮克。但他強調,這個管制值是不合理的,98年11月高雄市大寮區爆發爐碴鴨事件,鴨場爐碴檢測只有88皮克,但養出來的鴨子體內戴奧辛達11.2皮克,顯示管制值太寬鬆。
事實上,環保署開放許多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最初的原因是為了讓這些物質有處可去,否則事業廢棄物處理就會出問題,但無論如何有些事業廢棄物就是有汙染,否則也不必訂定再利用成品標準、或規範使用方式、地點。環保團體只是指出幾個點,但事實上實際的情況恐怕百倍都不只。
事業廢棄物在嚴格的安全控管下再利用,多數人都可以接受,但如果不法事件一再被發現,而且還是被環保團體舉發,再利用的合理性就很難不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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