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

自由經濟示範區 應進行更多衝擊性評估

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台灣不得不走的一條路?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14.4.28

服貿協議未了,立法院又審議「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再度觸動兩岸協議的敏感神經。立法院在四月舉辦五場公聽會,果然引起更多可能衝擊台灣農業、醫療體系、野生動物保育制度、擴大土地徵收的爭議。

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簡稱自經區),是希望在區內透過法規鬆綁、簡化程序、租稅優惠,營造更進一步的自由化經濟。而雖說是「示範區」,但從條文授權很寬來看,真正的政策目標恐怕是讓台灣全面變成自由經濟區。

一國的經濟自由化要做到什麼程度,必須考量社會公平並維護體制。自經區特別條例之所以引發爭議,就是無法說清楚這兩項疑慮,主要爭議如下:

一、關於「農業加值」

特別條例第42條規定,「供示範區加工、修理、檢驗、測試、儲存的貨物」可以輸入原本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禁止輸入的中國農產品。也就是說目前管制中國進口的830項農產品,未來將透過專案申請方式擴大進口。

農委會認為這會把餅做大,廠商會擴大使用台灣農產品加工。但問題是,自經區享有多項進出口租稅優惠、國外農產品又比台灣便宜,業者基於成本考量,會不會反而多進口國外農產品,而減少使用台灣農產品?

這樣的疑慮的確是存在的,農委會不能只以「台灣農產品風味獨特難以取代」
、「不是每個廠商都要用便宜農產品」、或是「會嚴加審核,不會讓可能損害國產農業的產業進駐」這種口頭承諾就以為可以化解疑慮。必須提出衝擊評估,並在條例中明確訂定預防機制,例如承諾區內應使用一定比例的國產農產品等等。

二、關於「國際醫療」

自經區重點產業之一「國際醫療」,排除醫療法規定,開放國外資本投資並擔任董事,而且可進用外籍(不含中國)醫事人員,國內醫師可在限定時數下到自經區看診。開放的醫療項目包括醫美、健檢、重症醫療、以及非緊急手術。

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認為這有助於帶動生技、製藥、醫材等產業,因而產生的經濟效用可以挹注健保與部分醫事人員薪資。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則說,國內醫師長期付出與所得不成比例,國外都在發展國際醫療,長期下來人才會流到薪資合理的地方,自經區至少可以把人才留下來。

但問題是,如果只開放醫美、健檢項目,搭配觀光與購物行程,對國內醫療體系的影響就不大。但現在預計開放的還包括心導管與一般定期性關節置換手術、部分換腎換肝移植手術,這些涉及的醫療就複雜多了。

而在「前店後廠」的設計中,未來自經區內的病人一旦有需要,一定會後送到台灣醫學中心就診,這些VIP級的自費病人將享有優先就醫權。如此一來,國內本來每天就所剩不多的急症床位就會被占滿,台灣民眾的醫療權益可能受損。

因此,必須說清楚未來要開放的醫療項目是什麼,而針對可能衝擊國內醫療體制、影響民眾就醫權的部份應該排除。

三、關於「設立方式」

未來自經區申設有兩種方式:從既有科學園區、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等園區「改設」,或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地方政府自行選定地點、擬定營運計畫,向國發會申請,報行政院核定就可「新設」。

而且還大開方便之門,如涉及都市土地變更,可以逕為變更。非都市土地,直接送內政部備查就好,既設園區原本需要做環評審查的部分也免除。這等於行政權獨大,跳過現行開發許可制、區域計畫、都市計畫、環評審查的監督機制。

管中閔說,他心中想的是希望用現有園區的閒置土地,但那是他自己想的,一但擴大授權,未來各地方政府一定會搶設,「一縣市一自經區的情況」極可能發生。而為了供應自經區需要的土地,土地徵收爭議勢必擴大。這要如何預防?

此外還包括進口觀賞魚可以排除《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4條,輸入或輸出只限學術研究使用的規定。國際協議的潮流是往加強保育、綠色經濟的方向進行,不遵守環境保護、不重視保育的國家,是否反而將被排除在經濟協議之外?

凡此種種疑慮都必須嚴肅看待,行政院以及相關部會應透過更廣泛的公民參與、並進行衝擊性評估來修正草案內容,才不會再複製另一個服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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