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PM2.5標準訂定 工業局質疑可能太嚴

‧朱淑娟/2012.2.7

環保署預計今年中修正「空氣品質標準」,將PM2.5(懸浮在空氣中氣動粒徑小於等於2.5微米的粒子)納入空氣品質汙染物標準,今邀相關部會研商。由於這是馬總統親口承諾的政策,多數部會都沒有意見,而經濟部工業區、部份國營事業也不敢表明反對,但對於草案訂定標準、檢測方式倒是提出不少質疑。環保署預計近日內舉辦公聽會聽取外界意見。

今天主要意見如下:

修正案明訂109年是目標年


目前環保提提出的草案是,PM2.5標準年平均值15微克/每立方公尺、24小時平均值35微克,雖然不會在修正案中註明「目標年是109年」,但在對外政策說明會時會提出。

今天有部會建議應在標準中直接寫明109年是目標年,免得今年中修正標準一通過,立刻會發現很多地區都超過標準。

不過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當場表明不會這麼做,一開始外界會認為許多地區空氣品質不及格,但目標要有努力空間,然後再努力一點。

分區管制

另有國營事業提出「分區」管制的想法,例如高屏地區工廠多,一定無法達到標準,到時環保團體會向產業施壓,進而影響高屏地區產業發展。

而環保署也不打算分區管制,因為對民眾而言享有好的空氣品質人人平等。謝燕儒表示,高屏地區並非全年、全時段空氣品質都不合格,而是早中晚都不一樣,有必要訂定相同標準,且把實際情況讓民眾知道,民眾才能了解空氣品質並調整戶外活動時間,無法避免外出時應有什麼防護措施等等。

另外謝燕儒以高雄世運時業者配合歲休減低空汙為例,改善有很多空間跟方法,就看業者要不要花心思而已,不能鐵板一塊,事實上很多企業也已同意配合。

標準訂定的合理性

工業局也質疑目前訂的標準很難說服人,理由是全台目前只有8個測站,代表性不足;而關於pm2.5對人體的影響,指環保署委託的學者研究時間太短,這也沒代表性。最好不要一次把標準訂那麼高,而是持續研究,再滾動式檢討。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黃偉鳴回應,環保署是以人體健康為考量來訂定標準,優先採取跟美、日相同標準並無不妥。許多國際研究都已證實pm2.5對人體的危害,未來環保署也會繼續請學者做國內調查以支持標準修訂。未來全國測站將增至30站,每一縣市至少有一站,必要時還會再增加。

謝燕儒表示,未來會成立跨部會小組,來看檢測以及管制的合理性。

手動與自動數值校正

關於檢測方法,目前環保署的測站是採用自動連續監測儀器,而美、日採用的是手動檢測方式,環保署指兩者測得數值濃度差距30%。以自動監測所得濃度是年平均31微克/每立方公尺,手動校正後變成20.8微克

不過這種自動、手動校正法,過去外界多所質疑,今天工業局也提出,既然兩種監測法可以互相校正,那何不直接把美、日以手動法訂定的標準用一個公式換算成自動監測的標準。何須要做自動監測、然後再要花大錢做手動校正。環保署則強調,手動才是標準檢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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