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

環團與農民 反對剝奪農民生存權的「吉洋人工湖」


農民、環保團體今前往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抗議水利署犧牲農民生存權興建吉洋人工湖(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朱淑娟/2011.1.7

位於高雄美濃附近的「吉洋人工湖計畫」在環保團體和在地居民的強烈反對下,連年預算被立法院刪除,至今並未動工。八八水災後,水利署在「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中的「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夾帶了161.53億預算,且修正計畫預計2011年1月10日審核,強勢執行此一工程的態勢非常明顯。

惡化區域淹水

水利署指出,吉洋人工湖興建是為了「調豐濟枯,豐水期時將荖濃溪水引入人工湖,以利於枯水期使用。但環保團體指出,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從2007年~2010年進行3年的「高屏大湖工程-試挖暨地下水文監測追蹤與檢討評估計畫」,結果顯示該區域地下水水位變動受降雨影響非常明顯,雨季時地下水位急速上升,甚至2007年颱風造成試驗池水位達地面上1公尺,地下水位從豐水期的地面下1公尺,逐漸下降至枯水期的地面下5公尺。

也就是說,這項監測證實該區域地下水位極高,豐水期人工湖根本沒有補注地下水的空間,地下水位甚至會湧出地表。開挖數百頃良田做為人工湖,除了浪費耕種面積,更會惡化旗山廣福、美濃吉洋與里港瀰力、土庫等區域雨季淹水情況,損害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凱子花大錢,效益極差

修正後的吉洋人工湖工程分成3期,其中第1期工程已放棄原計畫B湖區,要先建C、D湖區,面積共310公頃;開挖深度從12公尺減為9.5公尺;水源暫不興建高美堰(荖濃溪)。

而是來自南化水庫、高屏攔河堰剩餘水,在C區增加抽水井,主要功能為臨時救急抗旱供水或高濁度時期供水。B湖區改由台糖公司作為土地開發利用,其他項目包含「用地取得及測量」、「工程細部設計」、「溪北交流道」、「抽水系統」、「輸水路工程」等。

第1期工程經費需求約161.53億元,預期增加供水量卻只有每日14萬噸。環保團體表示,這項工程效益極差,完全不符合成本效益。

吉洋人工湖計畫於枯水期引用獅子頭圳農業用水,勢必造成美濃地區一期稻作因為缺水而休耕,嚴重剝奪美濃地區農民生存權,農民群起抗爭毫無意外。

水利署:是為了高屏溪備用水源

吉洋人工湖案最令人垢病的是,水利署在「穩定南部供水條例」中編列160多億元就是為了做吉洋人工湖,但整部條例卻未明顯指出開發計畫,而是以「開發新水源」或「人工湖」代過,除非特別去找,否則很難引起注意,連當地民眾都不知情。如此夾帶方式引發各界反彈。

去年四月「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楊偉甫曾表示,豐水期時山崩嚴重,水庫濁度高供水困難,吉洋人工湖是為了當作高屏溪的備用水源。他承諾未來會加強民眾溝通。

外界質疑吉洋案真正的目的不是為了供水,而是為了賣砂,因為花160多億做人工湖,只為了每天14萬噸水,不知水利署對這種成本效益作何感想 。楊偉甫則強調,八八水災後南部地區水庫淤砂,現砂石太多了,吉洋案並非為了賣砂而設。他說,人工湖未來將實施地下水與地面水聯合運用。

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今天則保證,吉洋人工湖工程不會影響農田灌溉用水。而且人工湖不是直接導入河水蓄存,是透過閘門控制系統操作引取,蓄水高度可視區域降雨調控,不會造成淹水問題。

民間訴求
1、吉洋人工湖效益極差,花費極高,而且會惡化區域淹水,民間團體要求經濟部正視此等嚴重問題,將計畫案退回水利署。

2、將161.53億經費優先推動用於廢水回收再利用;工業、家庭節水;改善東港溪水質;改善漏水率。

3、依高屏水文、地理條件,規劃分散、多元、對環境衝擊小的取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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