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1日 星期一

法扶代RCA員工求償24億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7.5.21】爭議十多年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汙染求償出現重大突破。法律扶助基金會九位律師決定站出來,為受害的三百四十九位RCA舊員工討公道。這是國內首宗環保公害訴訟案,昨天在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基金會將求償廿四億元。

法律扶助基金會九位律師,昨天與受害家屬在開庭審理前舉行記者會。基金會會長林永頌表示,RCA在台灣設廠廿二年,造成桃園地區土地淪為永久汙染區,逾千名員工罹病並陸續死亡。

八十七年RCA舊員工雖成立自救會告上法院,但三年來都被法院予以程序駁回。林永頌說,企業賺走了錢,把汙染留給台灣,卻不必負任何責任,基金會實在看不下去,才組律師團幫家屬討公道。

林永頌表示,RCA從五十九年設廠到八十一年關廠,汙染時間長、受害員工多,目前已有三百四十九位加入自救會。多名受害者及後代已遷離桃園,證人訪談及受害證據收集很困難,他呼籲受害家屬能主動打電話到〈○二〉二三二二五一五一與基金會聯絡。

自救會會長簡美令表示,RCA公司隱瞞使用有毒溶劑,讓員工長期曝露在致癌環境中。基金會說,勞委會經過八次勞動檢查,RCA都違反「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勞工健康管理規則」。員工指證,公司眼睜睜看員工喝有毒的地下水並洗澡。

RCA於民國五十九年在台灣設桃園廠、竹北廠,七十五年併入奇異公司(GE),七十七年由法國湯姆笙公司併購。八十一年停廠後,湯姆笙以十九億元轉賣給長億集團的宏億建設。

昨天開庭審理,基金會律師表示,RCA與GE之間的關係是控股公司的關係,因此主張RCA與GE都應負起賠償責任。林永頌說,「一定會想辦法給他們壓力」,有信心可以打贏這場官司。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7.5.21】位於桃園市龍岡里美龍街一號的RCA公司桃園廠,產權幾度易手,廠商拍拍屁鼓走人,留下汙染至今無法收拾。環保署表示,已確認RCA是汙染行為人,將要求公司負責汙染行為人的責任,包括汙染整治及賠償。

RCA於七十五年併入奇異公司(GE),七十七年由法國湯姆笙公司併購。八十一年停廠後,湯姆笙又轉賣給長億集團的宏億建設。

八十三年前立法委員趙少康揭發RCA桃園廠,廿年來將有機汙染物倒入廠內挖出的十公尺深洞,嚴重汙染土壤及地下水。

八十四年湯姆笙公司檢測顯示,工廠附近的地下水已受到嚴重汙染,汙染物包括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乙烯等十多種有毒物質。四氯乙烯含量為四千八百微克/公升,超過管制標準一百倍。

環保署指出,RCA土壤汙染部分已由湯姆笙公司完成整治,地下水汙染汙染經六個月抽取處理後仍無法達到原核定基準未完成整治。

事後湯姆笙表示不願繼續整治,購地的宏億建設於八十九年一月曾向環保署提出地下水汙染來源控制、應變及管理計畫,由環保署審核通過在案,事後宏億卻未整治。

九十一年桃園縣環保局進廠採樣,確認汙染後,依土水法公告全廠八公頃為汙染控制場址,後續再公告為汙染整治場址。前年擴大調查,竟然發現地下水汙染已擴散到廠外周界五百公尺。

環保署表示,RCA已承諾負起汙染整治責任,將要求其提出整治計畫。如果RCA不負責,將依土水法規定,要求土地關係人湯姆笙、長億集團負責。如果三方都不管,將由政府介入整治並代為求償。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7.5.21】美商無線電公司(RCA)舊員工,昨天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舉行記者會,控訴公司讓員工在不知情下接觸有毒物質。牆上掛滿已經罹癌死亡的員工檔案照片,許多都在三、四十歲時就死的不明不白,家屬要求RCA要還給他們公道。

楊女士的妹妹楊玉玫,七十一年到八十一年在RCA工作,九十二年發現罹患肺癌,九十三年就過世。楊女士昨天說到她的妹妹時,悲傷到幾度話不成句。她說,她的妹妹爬過百嶽、不抽煙、不喝酒,這麼健康的人卻讓RCA一點一滴的毒液奪去了生命。

她說,妹妹當時是品管員,含毒的板子還在冒煙就湊近眼前檢查。妹妹臨終前求生意志還很強,說「姐姐,只要能做個掃地工人我都願意再活下去。」楊女士表示,RCA欠他們全家一個公道。

黃小姐從六十二年到八十一年在RCA工作,也是擔任品管員。她在八十六年時發現罹患鼻咽癌,現在說話已口齒不清。她說RCA事件後,業者跑了、政府不理她們,真的很令人傷心。

同樣也罹患鼻咽癌的翁小姐說,當初廠內飲水機流出來的水都是黃的,她為了沖淡水中的怪味道,每天都加入茶葉,後來才知道地下水早就被汙染,廠方卻完全沒有跟他們講,任由他們每天飲用。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陳柏舟表示,在訪談舊員工過程中,發現許多RCA泯滅人性的作為,把有毒廢溶劑毫無處理就倒入水井,汙染了地下水還讓員工喝,惡行真是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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