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6日 星期二

中石化安順廠 魚塭收購補償金發不出去

【記者朱淑娟、凌珮君、吳明良/連線報導2005.7.26】
行政院承諾出十三億元做為中石化安順廠居民照護費用。其中由農委會漁業署負擔的三千兩百萬元魚塭收購相關費用,台南市政府與環保署對訂定底泥汙染標準意見不一,錢發不出去,引發安南區居民反彈。

台南市政府主秘洪正中說,發給補償金是行政院跨部會小組同意的,經濟部次長陳瑞隆、環保署長張國龍都有承諾,環保署應儘速公告水域底泥汙染基準值,補足行政程序,在七月底前發放第一波款項,政府不能出爾反爾。

市府指出,缺乏相關標準影響所及的補償項目包括禁養區水產品收購一千三百五十萬元、禁養區補償金發放一千零八十萬元、受汙染魚塭管制作業費一百五十二萬五千元、竹筏港溪及鹿耳門溪底泥疏濬一千零六十五萬五千元,總計三千六百四十八萬元。

環保署則表示,這廿七公頃魚塭收購補償方案,當初是台南市政府提出來的,中央也給錢了,現在不能把責任推給環保署;魚塭收購標準跟有沒有訂出底泥標準沒有關係,台南市政府可依據水利法相關法規公告。

據了解,土水法中最可能適用的法條十三條第五項規定,可能有汙染之虞的農漁產品,應會同農業、衛生機關進行管制或銷毀,並對銷毀之農漁產品給予補償。

但依這個法做為補償依據,這筆錢是要先由環保署的土汙基金代墊,未來再向汙染行為人求償。而依行政院決議,這筆三千兩百萬元收購補償金,依約定是要由漁業署負擔,由土汙基金代墊與原約定不符。

台南市長許添財說,政府是一體的,不分地方及中央,行政院相關部會應全力支持台南市處理中石化汙染案,還給居民公道。洪正中表示,在環保署公告底泥汙染標準值前,市政府會先依水利法公告魚塭及竹筏港溪、鹿耳門溪禁養。

中石化安順廠居民自救會則說,政府如果找不到補償的依據,相對也不能說安順廠周邊魚塭及魚蝦有毒;政府不發補償金沒關係,安順廠周邊養殖業者就把魚蝦帶到台北送環保署官員吃,只要官員吃下魚蝦證明沒毒,居民就不用政府賠償。

自救會代表蘇能才表示,一公頃魚塭一年補助八萬,根本不夠養家活口,他還得轉業另謀生路,只要官員澄清魚蝦沒毒,讓居民恢復以往生活,「誰要政府的補償?」(原文刊登於聯合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