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8日 星期四

台電彰工電廠環評小組第四次審查 闖關成功

【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2005.7.28】

第四度送審的「彰工火力發電廠」環評案,昨天在台電強勢運作下,環評委員做成「有條件通過」決議,闖關成功,但因火力發電廠是二氧化碳排放大戶,地方仍強烈反對,未來否能如期開發,還有變數。

環保署強調,全案還要經環評大會確認,在環評大會中若委員有不同意見,仍有翻案機會。但依往例,經環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的開發案,除非有特別情況,極少在大會中遭翻案。

台電計畫在彰濱工業區設置兩部裝置容量各八十萬瓩的燃煤發電機組,每年將排放八百萬公噸二氧化碳,預計民國一百年運轉。因這項開發案與京都議定書規範的二氧化碳減量方向,背道而馳,更違反能源會議二氧化碳減量目標,台電過去三度送環評委員會審查,都被退回。

台電認為,現有天然氣發電,並不穩定,彰工火力發電廠若不建,民國一百年將缺電,因此第四度送件,環評委員會昨天開會審查,台電強力動員包括國營會、能源局、工業局等單位主管,全員到場護盤。

相較台電強勢作為,環評委員昨天相當低調,原本只有三位委員到場(依法要四位才能開會),最後緊急動員,才湊足四位委員順利開會。

依據今年二月審查結論,台電需提二氧化碳減量措施。台電昨天提出方案包括: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煤灰回收再利用、增加無碳及低碳能源開發量比例、在彰濱工業區內設風力發電、在廠區種植八萬棵喬木。以上措施總計每年可減少排放一百卅九萬公噸二氧化碳。

有環評委員在會中質疑,台灣能源政策很落伍,替代能源太少,火力發電比例居高不下。台電只顧著開發電廠,從不積極思考替代能源,且台電的環評書有許多數據沒說清楚,例如二氧化碳減量的計算基準為何,不該只含糊說可以減量多少。

還有環評委員指出,植栽只種八萬棵樹,仍不足以抵消增加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台電最後同意種植十萬棵多層次、多樣性喬木,面積九十公頃。

彰化縣線西鄉公所代表在會中抨擊指出,彰化地區已有台中火力發電廠,鄰近地區要再蓋彰濱火力發電廠,對居民衝擊實在太大,堅持反對開發立場,並要求台電需在取得當地半數居民同意後,才能開發。

台電人員聽到這項建議,大為緊張,紛紛對環評委員提出反對同意需取得當地半數居民同意才能開發的建議。環保署代表認為,「取得居民同意」,容易引起爭議,建議用公投或民調,但台電人員數度打斷環保署代表發言,環評委員最後決議改成「需持續與居民溝通,並在徵得相關鄉鎮公所共識後始得興建。」

經激烈討論,環保委員最後決議「有條件通過彰工火力發電廠的開發案」,但前提是台電要提升能源效率、在電廠運轉前須完成十萬棵多層次、多樣性喬木,面積九十公頃植栽等。(原文刊登於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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