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中台灣汙染減量 環保署長別逃避責任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14.12.23

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將於台中市大雅區與西屯區交界、原大肚山彈藥庫53公頃地區興建中科五期,提供台積電、捷安特建廠,明天24日將在環評大會審查。由於這個開發案是蓋在一個健康風險已超標的地區,開發後污染將再加重,引發醫界及民間團體抗議,明天審查會想必會有一番慘烈的場面。

在談這個案子之前,我想請大家先思考一個問題:如果已經知道當地的既有污染已超過居民可承受風險,在舊有污染未減量之前,新的開發案應該通過嗎?

中科五期不納入既有污染源  
是典型環境不正義

事實上,中科大肚山開發案鄰近10x10公里地區內既有的污染源已非常多,包括台中火力發電廠、台中工業區、醫療焚化爐、火葬場等等,加計這些污染源所排放的苯、乙苯、砷、鎘、鉻等重金屬總致癌風險已超過萬分之一,也就是說,居民的健康風險已超過可承受的涵容力。

一旦中科五期在這裏擴廠,當地居民所要承受的污染及健康風險勢必加重。任何一個對居民健康有感的決策者,遇到這種情況,只有兩種選擇:一是先把既有的污染源先減下來,空出污染涵容量讓中科五期使用。而如果舊有的污染源無法減量,就只能否決新的開發案,或更換開發地點。

但難就難在科學園區開發案一向是國家支持的政策,因此正常且合理的決策都不適用於中科。這種事之前也不是沒發生過,中科三期后里園區這麼多年來的風風雨雨,原因也跟中科五期一樣,就是硬要在一個污染已超標的地區建廠。

然而,中科三期教訓還不夠,又跑來中科五期,看來也勢在必得。而不論三期或五期,中科及環保署長用來合理化通過環評的理由是,我國現行的「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只要求評估開發案影響範圍內居民健康的「增量」風險就好。

這種評估方式就是假設既有污染源都不存在,只要單獨計算新開發案產生的「增量」污染就好。但我請大家再想一個問題:如果你住在那個地區,每天吸到的污染,是區域內舊的加新的所有污染源、還是只會吸到中科這個新的污染?而如果要這樣評估,再多的開發案都會通過,區域的汙染總量將會失控。

彰化基督教醫院兒童醫院兒童腎臟科主任錢建文強調,「健康風險評估要納入背景值是基本常識,因為環境毒素造成的健康風險有累積效應,既有污染與新增污染加乘效應很大,不這樣做的話就有違專業素養、社會道德及良心。」

而這部「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本身就存在許多不合理的內容必須先修正,包括納管的毒性化學物質太少,其結果就是低估風險。而且就算「致癌風險」可以只評估增量,但「非致癌風險」並沒有增量的問題,本來就要全區評估。

若通過汙染超標開放
別忘了找署長算帳

退一步言,就算接受這個技術規範只要評估新開發案的污染「增量」,環評委員也只能依法規要求中科做評估增量風險。但這個技術規範只是「技術」層次,要不要通過開發就是「決策」層次的問題。用技術層次的問題來合理化或逃避自己的決策責任,完全沒有正當性,也有違環境正義。

而我假設環保署長基本上是站在環境正義一邊的人,如果他無法抗拒中科這個開發案,那他該做的事情就如之前說過的,先把既有的污染源減下來,空出涵容量給中科五期使用。而這項工作不是要求中科管理局就能辦到,必須請台中市長當選人林佳龍出面協調。

而且環保署既然將環評委員的角色定位在「釐清專業」,並不負有開發案通不通過的決策權,因此是否要讓中科五期通過,就是環保署長的決策權利,他必須負起政治責任。如果他什麼都不做,而讓中科五期通過在一個汙染已超標的地區開發,當地的居民未來不要忘了一定要記得找這個人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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