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蘇花改不改 何不暫緩環評 舉行聽證會

‧朱淑娟/2010.10.27

環保署訂下周一環評審查蘇花改,然而會還沒開,包括總統、行政院長都一而再、再而三打包票蘇花改11月過關、立刻發包,此時此刻大概沒有人相信環評還能「專業客觀」。一般民眾也只見贊成、反對雙方高來高去,無法得到充分訊息。

不但打包票,行政院長吳敦義還幫環評委員、環保團體發言,說據他了解環評委員多半贊成、環保團體也沒有人反對。環保署長沈世宏也接著說:通過的機會蠻大的。會說出這種話的官員,已經不能用干預環評來形容,而是撤底的失格。忘了自己身分該說什麼話。

聽到吳敦義這麼說,奇怪為何沒有環評委員抗議?2006年民進黨時代的行政院也對中科三期環評指三道四,當時9位環評委員聯名站出來抗議,這任的環評委員是怎麼了?

既然如此,還不如暫緩環評,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會,讓贊成、反對意見公開辯論,攤在陽光下供全民檢視。公路、鐵路、海運,究竟如何選擇才是安全回家的路、什麼選擇又才能永保東部的永續,民眾的未來自己決定,不是任由少數政客指點江山。

不只蘇花改,包括國光石化、中科三期、四期,都是在行政院核定「重大政策」、行政程序展開後才進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民間通常也在此時才得知政策內容。既定政策下的環評結果可想而知,此時的公民參與,套句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的話就是「敷衍式的參與」。

然而,公民參與是民主時代的核心價值,不像威權時代政府說了算,如果民主時代還存在「敷衍式的參與」,付出的代價就是社會的撕裂與對抗。中科三期、四期就是最好的例子,環保署用盡手段通過環評,最後人民聲撕力竭得不到回應,這股無法聲張公平正義的怒氣終究會反映在選票上。別忘了台灣還是個人民有選票的國家。

因此為了落實「真正的參與」,在政策構想的「源頭」就應該納入公民參與機制,而且要明確立法規範在訂定所謂「重大政策」時就要有聽證會的機制。不是等到「末端」(環評)才讓民眾做非實質的參與。

畢竟所謂「重大政策」不應官方片面獨斷。為什麼國光石化是重大政策、彰化沿海漁民的產業就不重大?為什麼中科三期非蓋不可,后里農民的健康風險就可以擺一邊?對官方微不足道的事,對民眾而言或許是生死交關。

廖本全表示,談「參與」就要談民眾可以參與到什麼程度、有沒有決定權。從這個角度來看現行的公聽會、說明會、以及類似環評會的參與,他認為這只比完全沒有參與好一點點而已。因為民眾沒有決定權,只能在有限時間內發言,而且他的質問都不需要被釐清。

國光石化這麼重大的案子,不但行政機關自己訂下重大政策,連公聽會都辦得像政令宣導會,今年9月連續在高雄、台中舉行兩場公聽會,工業局在會場發送石化政策宣傳單,而且整個簡報內容都是石化業有多重要、台灣不能沒有國光石化之類,環保團體當場抗議後,才多挪出15分鐘由中興大學環工所教授莊秉潔代表環團簡報 3分鐘。

而即使許多人在公聽會中提出意見,但最後主席宣布會議結束,公聽程序已完成,11月底會送政策環評書到環保署審查,那請問剛剛那些自費搭車來參加公聽會的人的意見算什麼呢?我們還要相信公聽會、說明會、環評會可以給人民真正的參與嗎?

而即便是這種「敷衍式的參與」,民眾想參與有時還難上加難,行政機關可以設下重重關卡,會想讓你聽就讓你聽、不想讓你聽就變成「延續會議」。為了怕農民到會場「鬧事」,於是農民進入會場表達意見時還得由警察「護送」進場、出場,后里農民在中科三期環評會時就怒斥:「這樣是在審犯人嗎?」

蓋不蓋蘇花改、國光石化,都是一種選擇,如果這個選擇是奠基在公民參與的基礎上,大家都沒話講。如果還是政府片面獨斷、強渡關山,民間與政府的撕裂將愈來愈大。

聽證會至少是個有法源依據的公民參與,可以針對議題、再細分小議題,讓各方充分辯論,而且所有人的發言、提出的證據都有法律責任。

透過聽證會才能有真正的公民參與,而且是在政策研擬的源頭就要舉辦,而唯有真正的公民參與才能體現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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