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被汙染的土地】 3-1:追尋環境正義


公視13頻道「我們的島」,5月10日周一晚間10點播出

<被汙染的土地>

採訪/撰稿 朱淑娟
攝影/剪輯 葉鎮中


94年7月,行政院基於人道關懷,補償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受害居民5年13億元。時光飛逝,五年期限將於6月底到期,經濟部已表明不再補償,居民人心惶惶。

一家工廠汙染土壤,最後演變成公害事件,安順廠已關廠近30年,居民的苦難卻遙遙無期。中石化是台灣土壤汙染事件的縮影,一旦土地被汙染,人民無以為家。相較於居民所受的苦,13億又能還給他們多少環境正義…

汙染擴及全廠36公頃

日據時代的台鹼公司位於台南市安南區,北鄰鹿耳門溪,金碧輝煌的鹿耳門天后宮見證安南區的繁華。

國民政府接收工廠後成立「台鹼公司安順廠」,72年關廠併入中國石油化學開發公司(中石化公司,中油擁有100%股權)。91年環保署調查發現中石化安順廠已遭受嚴重的戴奧辛、以及汞汙染。

中石化的汙染擴及全廠36公頃,包括海水貯水池、鹼氯工廠、五氯酚工廠、植被區、草叢區、二等九號道路,戴奧辛濃度最高每公斤50萬奈克。

寂靜無聲的工廠門禁森嚴,門口處一塊工程招牌寫著「安順土壤汙染場址整治工程」,提醒路人這是汙染管制區。廠內處處有「禁止進入」的告示牌,受戴奧辛汙染的土壤挖起後用黑布覆蓋,暫時放在隔離區。

環保署土汙基管會執行秘書蔡鴻德表示,中石化做了五氯酚工廠,他的不純物就包括戴奧辛。當初工廠只當這些戴奧辛是不純物。「他都算0.5%、0.1%,但對我們來說那是很重要的」。戴奧辛汙染水池,附近魚塭也受到汙染,民眾吃魚,導致體內戴奧辛濃度偏高。

民眾在不知情下受害

一家工廠土壤汙染,為什麼最後會釀成無法禰補的傷害?原因是工廠用來處理廢水的海水貯水池,魚蝦貝類豐富。廢水含戴奧辛汙染底泥,池中魚蝦也受到汙染。民眾吃了被汙染的魚,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受到毒害。

海水貯水池,佔地14公頃,受工廠排放廢水汙染,底泥汞濃度每公斤1400毫克,戴奧辛濃度每公斤6500皮克。海水池的魚體檢驗,也遠遠超過管制標準。

如果不是四周立起「禁止捕魚」的告示牌,在四月舒爽的天氣站在池邊,覺得海水池真的很美麗。

64歲的林走安是顯宮里居民,從小到大在海水池捕魚。他的血液戴奧辛濃度200多皮克,是村民平均濃度58皮克的四倍。早年養殖魚塭,10多歲時左腳就不明原因變型。太太以及兩個兒子血液戴奧辛濃度都超過64皮克。一家兩代都飽受戴奧辛毒害之苦。

居民:那家沒抓魚回來吃?

「我們以前去抓都只用一條毛巾包,也沒穿褲子,上衣也都脫掉。以前會社放紅水出來把魚毒死,大家都搶著抓,那有誰說沒撿回去吃的。」問他如今知道魚有毒會不會害怕?林走安無奈地說,「驚嘛驚過了,也不知道消到那裏去了,殘留是殘留在身體而已。」

同樣住在顯宮里的居民林美芳,小時候家住在安順廠附近,今年70多歲的母親謝昭容說,「住那裏聞那個味道都無法吃飯,一打開窗戶都臭到無法呼吸白衣服都變黃衣,要去市場買菜都要戴口罩,都很臭。」

工廠飄出來的灰落到地面積成厚厚一塊凸起的地,變成小朋友的棒球場。後來實在受不了,謝昭容才帶著全家搬到離中石化較遠的地方居住。

50多歲的林美芳外號「黑美人」,是8個孫子的阿嬤。她原本賣魚為生,但中石化汙染爆發後,人家質疑她賣的魚有毒。魚不賣了,搭起「黑美人水果攤」的招牌改賣水果。「好可憐喔,我去別村賣魚,人家都說你們這個魚還能賣,我就很生氣,我媽賣水果就變給我賣。」土地汙染,導致她中年被迫轉業。

荒廢的中石化舊員工宿舍

車子開進中石化舊員工宿舍,雖然日造屋子已破損不堪,但寬廣、整齊的道路,還是看得出來早年的風華。鹿耳里里長蕭平和回憶起小時候,「這裏有圖書館、福利社、理髮店、每周末還放電影,是台南市最好的地區。」

43歲的彭其財、跟小他2歲的妹妹、母親住在這裏,父親生前是中石化舊員工。打開門,客廳桌上除了剛從醫院拿回來的藥包,一無所有。家裏的開銷都靠智力受損的母親撿拾資源回收品維持。

彭其財原本做木工,3年前得到咽喉癌第三期,做了氣切,喉嚨一個大洞,紅腫一片。大腿因割肉補喉嚨四周的傷口而留下一條條黑色痕跡。無法進食,做了胃造口,靠流質食物維生。除了每周1次到成大醫院,生活中唯一還能做的事,就是在住家附近散散步。



54歲的黃秋銘在這裏出生,當兵回來後到中石化工作直到關廠,前幾年罹患咽喉癌後失業在家。回想當年,很多人羨慕他能到中石化上班,沒想到卻因此受到傷害。「我們那時在做鹽酸,也沒跟我們說要戴口罩,還是什麼防護措施,連主管也沒跟我們說。我爸爸說鐵飯碗啦,不知道一去就倒了。」
依規定,居民血液戴奧辛濃度低於64皮克,每月只能領1814元補償金。超過64皮克才享有較高補償。黃秋銘、彭其財這些重症病患都因低於標準,無法得到較好的照顧,居民質疑,這樣的補償方式並不公平。

林美芳說,5年後很多居民都死了,「很痛心的是政府把我們的生命不如土」,她認為政府以64皮克做為補償標準,並未照顧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因為每個人體質不同,有些高過64皮克的人反而很健康。

經濟部:不再補償

五年前,中油公司依行政院指示支付13億元補償金。最高行政法院在96年11月判中石化公司為汙染行為人。經濟部認為後續求償對象應是中石化公司。日前發文環保署,表明今年6月到期後不再繼續補償。

環保署土汙基管會執行秘書蔡鴻德指出,當初會要中油出,是因為中油負有一些責任,中油掌握中石化的股權百分之百,本來就是最大的股東。「以我們現土汙法規定,他是有責任。」

環保署:繼續爭取

蔡鴻德說,基於環境正義,有必要繼續補償中石化受害居民,並承諾向行政院爭取。不過錢從那裏來、如何補助,到今天為止還沒有著落。

蔡鴻德說,五年13億到今年6月底為止,健康照護第一階段已經完了,順應當地居民以及台南市政府要求,召開專案會議,包括經濟部、農委會,原則決定開始啟動第二階段5年計畫,剛好跟中石化第一階段整治時間表一致。

土汙補償不應全民埋單

另外,行政院五年前以「人道關懷」補償中石化居民已引發爭議。各界認為,土壤汙染不應全民埋單,未來應建立土壤汙染補償制度,才能讓汙染者負起應有的責任。

中石化在關廠20年後才被發現汙染,當傷害已造成,再多的補償也於事無補。台灣還有10萬家廢棄工廠,每年調查都發現新的汙染案例。不及早預防,類似中石化安順廠的汙染事件還可能繼續爆發。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