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0日 星期四

突襲檢查嘉義縣民雄流浪動物收容所,受傷生病動物無人聞問


朱淑娟/嘉義縣民雄報導2009.12.8

台灣動物研究會上月揭發流浪動物被虐待事件,一個月後情況改善了嗎?

研究會今(8)日突襲檢查嘉義縣民雄收容所,發現被捕後的流浪狗處境悲慘,名之為「收容」,但流浪動物的生存環境卻形同「地獄」。

車子繞進深山,在看不到住家、沒有人煙的荒山野外才找到「民雄收容所」。路口處厚重鐵門管制進出,沒看到收容所標示,只見一間辦公室外牆一張牌子寫著「民雄清潔隊」。經詢問才知道再往深山裏約5分鐘車程才是「民雄收容所」。

政府合法的收容所公然虐狗

在四層樓高的垃圾堆旁發現一只鐵籠,裏面關著一隻虎斑(混種犬),右腳前端已皮開肉綻,鐵籠小到無處轉身,蒼蠅在四周圍繞,狗狗不時舔著露出白骨的右腳,長長的哀嚎聲在惡臭的空氣中傳送,氣氛格外恐佈。

受傷動物無人聞問

收容所設在汙水下水道旁,狗籠內約有40隻流浪犬,晚上連一盞燈都沒有。入夜後天氣轉冷,一群剛出生的幼犬冷得蜷縮成一團取暖。有些狗籠有飲水、有的沒有。看到有人走近,狗狗擠向狗籠狂吠,哀怨的眼神只有絕望。

其中一隻混種犬安靜地躲在角落,不斷咳嗽、流口水,出現犬瘟熱症狀,依規定,收容所應該有獸醫,但受傷的狗狗卻無人聞問。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打電話到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抗議,所長才派課長林德雄到現場,原本他表示要等明天再處理,但朱增宏要求立即送醫,最後才聯絡鴻昌動物醫院把狗狗送上救護車。

林德雄一再表示,人力、資源有限,已經盡力做好,雖然還有做的不足的地方,但希望民眾多給鼓勵,而不是責難。

收容方式違反動物福利

研究會人員表示,流浪狗收容及就醫方式都違反動物福利,例如其中一隻待救援狗狗已患犬瘟熱,這種病會透過空氣傳染,但獸醫卻將兩隻狗放在同一個籠子內送醫。鴻昌動物醫院獸醫師王鴻昌表示,20分鐘內即可醫院,影響不大。 

另外,獸醫在捕犬時用捕犬桿(一般獸醫不會用)把狗逼到籠邊,再由另一位獸醫從後頭打麻醉劑(舒泰加),連看都沒看就說要截肢。研究會人員質疑,獸醫在捕犬時只依自己的方便,完全沒顧及動物的安全及感受。

研究會指出,收容所用水泥鋪地,又是斜坡,用意只為了讓人容易處理,狗的大小便可以順著斜坡流下收集,但完全未顧及狗躺在斜坡上會不舒服。

誰會到深山野地認養狗?

收容所現場沒有動保人員,只有一位清潔隊管理員,管理員說,「他們只是把狗借放在我們這裏,我不負責管狗。」收容所鐵欄杆上,一邊貼著「開放民眾認養」,另一張牌子卻寫著禁止民眾參觀、攝影,自相矛盾。

防治所表示定期委託民間機構辦活動,請民眾認養流浪狗,但研究會人員質疑,誰會專程到這種深山野地、臭氣沖天的垃圾場來認養狗?而且把狗養得傷痕累累、身染重病、骯髒又骨瘦如柴,又有誰願意認養?

另外,通常民間機構會挑選一些較漂亮的狗,送到公開場合讓民眾認養。研究會人員認為這種作法有歧視動物之嫌,正確的作法收容所完全開放民眾參觀,同時詳細紀錄動物健康狀況,讓民眾充份了解動物狀況再決定是否認養。甚至收容所應鼓勵民眾認養有殘缺的狗。

流浪犬數量增加、收容率下降

台灣人口老化、少子化、工業化,都造成養狗人數增加。但認養比例在下降。資料顯示,十年來全台收容89萬隻流浪動物,認養率只有16%(並未扣除退養數量)。

另外,朱增宏認為,政府未依法管制繁殖業,也造成狗大量被繁殖。有些繁殖業為了節省成本,給狗打興奮劑、近親交配、過度繁殖(動保法有規定母狗的生殖胎數)、也讓狗易染有遺傳疾病。許多飼主在購買後發現狗染了疾病而棄養。

朱增宏表示,政府應宣導民眾領養動物應有正確的飼主知識,同時建立「動物家庭醫師」制度,讓動物受到符合動物福利的對待。

有限資源應著重源頭減量

林德雄說,收容的流浪狗如果過多,會依動保法規定執行安樂死(各地安樂死工作都外包給民間,且從未對外公開做法)。或交由民眾收容中心繼續收容,縣府補助民間業者經費,包括飼料、結紮、植入晶片等。

其中一個收容中心到目前為止已收容1400隻狗,朱增宏聽了相當生氣,「這麼大量的收容只有第三世界國家才有。」

「重點是源頭減量。」朱增宏強調,政府不應把資源用來補助末端工作。不管制繁殖業過度繁執、不宣導民眾不任意養任意丟、不改善流浪狗收容安置方式,流浪狗的數量就只會多、不會少,問題永遠都無法解決。

各地應設動物保護處,負責流浪犬保護工作

從政府把捕狗業務交由清潔隊執行,又把流浪狗收容所設在垃圾場等種種作為,可看出在觀念上就把流浪動物當垃圾處置。

然而依「動物保護法」精神,「捕犬」應正名為「動物保護」,是基於保護流浪動物免於流落街頭,而暫時送到安全、足以溫飽的中途之家,然後等待有緣人收養。

台南縣東山鄉清潔隊長湯博源表示,他們也不喜歡捕狗,且認為這應該是農政單位的工作。依現行作法,清潔隊不會主動捕犬,除非有民眾報案,才會先給誘捕籠請民眾捕,約好時間去取,依規定要立即送到收容所,但許多清潔隊覺得麻煩,把狗隨意丟棄在垃圾場旁,狗狗沒有食物飲水,自生自滅。

要落實動物保護,首先各地方政府應成立「動物保護處」,目前多位立法委員已連署提案修法,在農委會以及地方政府增設「動物保護處」,未來捕犬工作應交由受過訓練的動保人員(而非清潔隊員)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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