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3日 星期三

湖山水庫未停工 環團提公民訴訟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7.5.23】環評委員槓上環保署一發不可收拾,從前環保署長張國龍延燒到現任代署長陳重信。不滿環保署未依環評結論勒令湖山水庫停工,環評委員文魯彬今天將送給環保署一張「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揚言文到六十天不處理,請陳重信法院見。

這是環保署成立以來,第一次有環評委員以「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逼環保署履行環評結論。依環評法、環境基本法規定,當一方要對另一方提出公民訴訟,必須有六十天的書面告知。

文魯彬辦公室表示,公民訴訟的精神是,當政府機關做出違背人民願望、甚至違法的事情時,人民有權要求改正。上月廿八日湖山水庫環評調查報告審查結論,已要求立即停工,但環保署卻毫無作為。

文魯彬要求環保署在收到「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時,立即命令開發單位停工,並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廢止「湖山水庫工程計畫」原環評結論,依現況重作環境影響評估。

湖山水庫開發案八十九年通過環評審查,環保署後續監督發現,水利署未依環評審查結論確實執行。而且當初的環評書並未納入八色鳥的棲息環境,九二一地震後當地環境已有變動,因此要求水利署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送審。

上月廿八日審查時,出席的四位環評委員一致認為,水利署對湖山水庫水資源使用目的交代不清,而且對集集欄河堰與湖山水庫聯合營運方式也沒合理解釋,生態保育也做得不完全,建議環保署要求湖山水庫暫時停工,等這些疑點釐清後再動工。

環保署昨天回應,勒令開發單位停工是行政機關的權責,上月環評委員做出的停工結論於法不符,審查結論視同無效。環保署今天也不會對「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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