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6日 星期四

湖山水庫環境影響調查 結論:暫時停工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7.4.26】
位於雲林縣的湖山水庫興建工程可能面臨停工。環保署昨天審查「湖山水庫環境影響調查」,環評委員建議,湖山水庫對環境有重大衝擊,環保署應要求湖山水庫暫時停工。但環保署指這項建議在適法性上有爭議,還要再開會討論。

湖山水庫開發案於八十九年五月通過環評審查,環保署後續監督發現,開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未依環評審查結論確實執行。而且當初的環評書並未納入八色鳥的棲息環境,九二一地震後當地環境已有變動,因此要求水利署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

昨天是環境調查報告書第四次審查,環評委員質疑水利署,興建湖山水庫並非為了民生用水,而是為了供給六輕、台塑大煉鋼廠、國光石化等預計開發案用水。因為依估計雲林地區枯水期僅缺水十萬噸,但卻要建一座容量近七十萬噸的湖山水庫,不符比例原則。

不過水利署強調,湖山水庫主要是為了民生用水,而且不只供應雲林地區,還包括嘉義、彰化用水。水利署強調,雲林地區地層下陷的主因是水公司抽取地下水,興建湖山水庫後就可以停用地下水井,可減緩地層下陷。水利署也提出在水庫旁另營造八色鳥棲息環境。

審查結論,出席的四位環評委員一致認為,水利署對湖山水庫水資源使用目的交代不清,而且對集集欄河堰與湖山水庫聯合營運方式也沒合理解釋,生態保育也做得不完全,建議環保署要求湖山水庫暫時停工,等這些疑點釐清後再動工。

不過環保署表示,依法環評委員在審查環境調查報告時,如認為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衝擊,只能限期開發單位提因應對策。如果開發單位不提,才會涉及停工處份。而停工處份是行政機關權責,並非環評委員權責範圍,因此環評委員這項建議是否合適,還要再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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