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3日 星期五

彰工火力電廠 環評小組過了又翻案 進二階環評

【記者朱淑娟、簡國書/連線報導2005.9.22】

環保署今天將進行台電「彰工火力發電廠」環評大會審查。彰化、台中30多位居民代表昨天到立法院陳情,要求環保署勿像處理坪林交流道一樣「軟弱無能」,要擋住台電這個汙染環境、又違反京都議定書減量原則的開發案。

30多位居民代表昨天先在立法院舉行「反彰工電廠921北討記者會」,並兵分兩路到環保署、經濟部表達立場。

台電計畫在彰濱工業區設置兩部裝置容量各80萬瓩的燃煤發電機組,每年將排放800萬公噸二氧化碳,預計民國100年運轉。今年7月環評委員會通過初審,今天將在環評大會做最後審查

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台中市新環境促進會成員昨天上午在鹿港鎮公所集結、誓師北上陳情抗議,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王康壽說,台電以不實資料誤導審查小組委員,致作出附帶條件初審通過環評報告書,因此他們嚴正抗議,要求尊重民意。

台中市新環境促進會理事長王國翹指出,彰工火力發電廠開發預定地附近居民曾多次表達反對興建立場,尤其鄰近已有一個台中火力發電廠,造成當地嚴重空氣汙染,居民不能忍受再建一個火力發電廠。

王國翹表示,台電的環評書中有許多欺騙說法,像台電提出的懸浮微粒監測系統,並不能同時監測電廠所排放的硫酸鹽及硝酸鹽,且環評書中也嚴重低估空氣汙染程度。

王國翹還說,彰工電廠的硫氧化物年排放量4400噸,氮氧化物年排放3100噸,依法要做臭氧濃度增量模擬,但台電都沒做。另外依台中電廠的經驗,主要影響範圍在距電廠30公里以外的區域,台電報告中的監測站卻設在10公里以內,不具意義。

依上次審查結論,台電須進一步說明二氧化碳減量的計算基準、植栽具體做法、如何提升能源效率等等。另外台電上次在「取得居民同意才能興建」這項議題只含混帶過,今天需提出可量化並確實可行的「居民同意」認定原則。
【2005-09-22/聯合報/C1版/彰化.文教】

彰工發電廠 環評過了又翻
張國龍一度否決 經提醒「可建立CO2減量模式」 進入二階段審查

【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2005.9.23】已在今年七月環評初審過關的台電「彰工火力發電廠」,昨天在環評大會又遭否決,環保署認為,彰工案爭議太大,且對環境有重大影響,需進入第二階段審查。

依環評法規定,經環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的開發案,需再送入環評大會審查才算通過。環評大會可對開發案做出:認定不應開發、退回環評委員會重審、進入第二階段審查等三種結
論。

據透露,環保署長張國龍昨天一度有意做成「認定不應開發」結論,後經同仁提醒,彰工案或可建立一個二氧化碳(CO2)減量模式,供未來其他開發案參考,張國龍才裁示彰工案進入第二階段審查,但他強調進入第二階段審查不保證過關。

台電計畫在彰濱工業區設置兩部裝置容量各八十萬瓩的燃煤發電機組,每年將排放八百萬公噸二氧化碳,預計民國一百年運轉。因此案與京都議定書規範的二氧化碳減量方向背道而馳,也違反能源會議二氧化碳減量目標,經四度審查才初審過關。

昨天是新任環評委員首度登場,便與台電代表有激烈辯論。環評委員質疑,近年來經濟減退,能源需求卻大增,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密度高於其他國家,台電要檢討,委員並質疑台電從未思索替代能源開發以及節電措施,過度倚賴多碳能源。

台電代表辯稱,台電受限於能源結構政策,風力、太陽能發電都不符經濟效益,又不能碰核能,只能提高火力發電效能。

當地居民昨天到場表達反對,並指彰工案環評書的說明不能反映當地民眾受到的空氣汙染危害及對居民造成的健康風險。居民認為,鄰近已有台中火力發電廠,不能接受多一個彰工電廠。

擔任主席的張國龍說,如果自己是台電總經理,不會選擇建彰工電廠,而會提高其他火力電廠的發電效能。當台電代表說,台中電廠對當地空氣汙染不大,當地居民罹癌比率低於全國平均時,張國龍還氣得指著對方「你說的完全不符合環境正義。」

張國龍表示,台電在第二階段審查時,應提出發電機組有關二氧化碳排放的短、中、長期削減策略、評估天然氣等其他替代能源方案,另應整體評估台中、雲林地區眾多火力發電廠的汙染,增加衍生性汙染物監測與居民健康評估、增加與居民溝通等。

依環評法規定,進入第二階段審查的案子,需再進行繁複的審查程序,包括到開發當地適當地點展示環評書讓民眾了解、舉行公開說明會、再由專家學者做範籌界定等。審查時間將會拖相當久,就算過關,也很可能無法如期在一百年運轉。(原文刊登於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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